「初經寶盒」7.0 即將上架
「初經寶盒」是凱娜獨步全台的獨特商品,第一個版本我還記得是在2016年的1月上架的,不知不覺,我們也即將要推出第7代的版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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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施麗雯 (生動盟理事/ 臺北醫學大學醫學人文研究所副教授)
2021年3月24日,紐西蘭總理宣布國會三讀通過流產的女性和其伴侶可以請三天有薪的喪(親)假,這次的修法將自然流產重新定義,不但將所有妊娠週數的懷孕納入,也將自然流產視為喪失親人,讓我們看見一個國家的進步應展現於看見人的需求,而不只是經濟成果。
這次的修法,讓紐西蘭成為目前第二個 #針對自然流產假給薪的國家,而且不只是看見流產女性的需求,也重視其伴侶的狀態,這樣的觀念也影響了媒體報導,當地新聞標題為「因流產或死產而失去孩子的父母」,法案修正內容非常人性化也充滿了理解(法案與修法過程:https://pse.is/3dj5e5 )。另一個國家是印度,提供自然流產的女性六週有薪假,但由於多數女性都是非典型雇傭勞工,受益者並不多。
根據國際臨床研究,女性懷孕後,在5~20週期間的流產比例大約是11~20%;也有研究發現30%以上的流產比例。台灣的官方統計資料,近年台灣女性自述的自然流產機率介於11%~18%。而自然流產的女性只能以「產假」或者「病假」,向雇主提出休假需求。但自然流產的發生通常都是意外,不是「生病」,更不是「生產」。
台灣的「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自然流產的請假是以產假的內容為基準,並依照懷孕週數的大小來給予假期,週數越大給予的休假日越多,且「雇主並無給付薪資之義務」。 換言之,流產後需要休假的原因與判斷標準,是以孕期(胎兒週數)為基準,而非以流產女性的身體和心理為考量。但根據統計,有八成的自然流產發生在第一妊娠期(12週內),女性僅能獲得五天至一週的休假。
可是,對經歷流產的女性和其伴侶而言,流產意味著失去了寶寶,不但原有的妊娠現象慢慢消失、渴望的親職期待落空,與肚中未出世的寶寶在懷孕期建立的情感連結也頓時無所依存。這些家庭無論生理上與心理上都經歷失去親人的悲傷,需要時間恢復和哀悼,卻缺乏社會理解與制度保障。
生動盟認為,紐西蘭的修法行動,除了重視與理解經歷自然流產者喪失親人的傷痛外,透過制度的立法,也能去除自然流產的負面刻板印象。流產常常會被醫生說是「就像月經來」、或者是「好好調養身體可以再拚下一胎」,這些都是對女性流產悲傷的忽視。而要求流產女性請產假或病假,更是忽視了生、心理上的變化,還有家庭喪親的悲傷。我們呼籲,社會與政府不再忽視流產的失去, 一起思考這個議題該如何展開行動。
有些民眾可能認為,自然流產應該是產假也是喪親假,而非二擇一。生產和懷孕是一個過程,自然流產也是一過程,過程是有持續性的影響,而非發生後就結束的事件。以這三個過程來說,有喜悅、擔憂、也有悲傷。特別是自然流產的悲傷是持續性的,且會持續很長一段日子,以年計算甚至是持續後半生也有可能。這種失去與悼念的歷程更趨向是喪假的內涵。
從紐西蘭的修法過程來看,定義為喪親,是為了將焦點放在自然流產者的身上,認為失去位出生胎兒等同於失去了一位親人(之後勢必會有更多法律和醫學中對於人格定義的挑戰和辯論),他們看到的是悲傷,所以是喪假;而非是「生產」假(關注於生產事實),這是焦點差異,並不是非黑即白。
未來,生動盟將發表更多關於台灣流產的文獻研究、流產家庭的訪問,希望不只是生產的喜悅能被大家看到,流產的經驗與感受,也能受到重視,而非成為家庭隱晦的悲傷記憶。若您願意與我們分享經驗,可以選擇留言也可以私訊粉絲頁。
只願我們的這些悲傷,都可以成為滋潤我們往前走的勇氣和力量。
🌿文章提供:生育改革行動聯盟,簡稱「生動盟」,是一個針對台灣現行生產制度提出改革方向與願景的團體,我們期望生產是友善、符合人權、尊重自主意識、醫用關係彼此尊重。
🌿國際相關新聞
紐約時報網頁:https://reurl.cc/o9qK4M
BBC新聞: https://pse.is/3dshmy
🌿台灣勞動部網站有關產假之規定: 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 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一星期;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五日。
女性受僱者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或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規定請一星期及五日之產假,雇主不得拒絕。惟產假期間薪資之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以勞動基準法而言,該法並無一星期及五日之產假規定,基此,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如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請求一星期或五日之產假,雇主並無給付薪資之義務,但受僱者為此項請求時,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惟若勞工依勞工請假規則請普通傷病假,則雇主應依勞工請假規則第四條第二項規定,就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折半發給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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